文明交通出行倡议书

文明交通出行倡议书广大交通参与者: 你们好! 文明是城市之魂,安全是幸福之基交通安全关系到个人健康、家庭幸福、社会和谐为了切实提升全市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骑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,减轻交通事故后果,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交通文明意识,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,关爱生命,从“头”开始,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,骑乘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、悬挂号牌,并提出倡议如下: 一是广大交通参与者骑乘电动自车、摩托车出行时车辆要注册登记、悬挂号牌、骑乘人员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,做到车不悬挂号牌不上路、人不佩戴安全头盔不上车。

二是骑乘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要做到不超员、不酒后驾驶、不超速行驶、不逆行、不闯红灯、不乱停乱放、不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、不肇事逃逸 三是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,乘坐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走非机动车道,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。

四是从事外卖、快递等行业人员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,严格佩戴安全头盔,不逆行强行、不闯红灯、不并排占用机动车道,不乱停乱放 五是各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、职工要带头做好表率,起到示范引领作用,严格遵守骑行和停放管理规定,提高交通安全意识,遵守交通法规,做文明交通的引路人。

道路千万条,安全第一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,共建幸福美好家园,吕梁交警提醒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交通陋习,骑乘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,保护自身安全,避免意外伤害人人文明一小步,城市文明一大步,为了吕梁城市更美丽,市民更幸福,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勉,开创未来。

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6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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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baik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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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生活百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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